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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執行建筑面積計算規范有關問題的通知 寧規字〔2006〕133號
關于執行建筑面積計算規范有關問題的通知 寧規字〔2006〕13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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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執行建筑面積計算規范有關問題的通知
南京市規劃局 南京市建設委員會 文件
寧規字〔2006〕133號 簽發人:張嵩年
關于執行建筑面積計算規范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由建設部和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制定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積計算規范》(GB/T50353-2005)已經頒發。根據蘇建價(2005)336號文“關于貫徹<建筑工程建筑面積計算規范>(GB/T50353-2005)的通知”、寧建基字[2005]779號“關于貫徹執行國家<建筑工程建筑面積計算規范>的通知”的要求,為確保貫徹和銜接工作的統一規范,現結合本市實際就執行建筑面積計算規范的有關問題進一步明確如下:
一、對規范中未明確的內容,原則上可先判斷其是屬于建筑內部空間,還是外部空間,還是有永久性頂蓋無圍護的半室外空間。其中,屬內部空間的需計算面積;屬外部空間的不需計面積;屬半室外空間的,設計利用的計算面積,設計不利用的不計算面積。
二、建筑物高度指層高。(相關條文3.0.1,2.0.1)
三、坡屋頂建筑(包括閣樓、看臺以及其他有關情況)下部空間,凡設計有結構層、通風或采光孔的,即視為設計利用,其面積計算時以其空間凈高達到2.10m、1.20m的范圍分別計算全部和一半建筑面積,空間的凈高必須由建筑剖面確定。(相關條文3.0.4,3.0.6)
四、建筑底層架空敞開式空間、建筑物間架空走廊下部空間,設計不利用的(如景觀綠化)不計算面積;設計利用的(如停車設施)計一半面積。
五、穿過建筑物的通道(不含騎樓、過街樓底層),建筑物內超過一層的門廳、大廳,均按一層計算建筑面積。(相關條文3.0.7)
六、門斗是指有永久性頂蓋、四面有圍護結構的建筑入口部分。建筑入口設在門洞內部、形成凹進建筑的空間,當開敞面寬小于等于最大凹進深時,屬于室內空間,計算全部面積;當開敞面寬大于最大凹進深時,屬于室外空間,根據雨蓬的規則計算面積。(相關條文3.0.11和3.0.16)
七、封閉陽臺應有外圍護結構與建筑室內空間分隔,否則作為室內空間計。(相關條文3.0.18)
八、永久性頂蓋全覆蓋的陽臺(下層陽臺以上層底板為頂蓋),不論是凹陽臺、挑陽臺、封閉陽臺或不封閉陽臺,均按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永久性頂蓋未全覆蓋的露臺、挑臺、陽臺的覆蓋部分,按雨蓬規則計算建筑面積;無頂蓋(含頂蓋未全覆蓋的未覆蓋部分)的陽臺、露臺、挑臺,不計算面積。(相關條文3.0.16,3.0.18和3.0.24.4)
九、二層設陽臺位置的底層如不作為陽臺,無出入口的不計算建筑面積,有出入口的按雨篷規則計算。(相關條文3.0.18)
十、建筑物外墻外側保溫層計面積。為方便數字報建的操作,此面積可另行計算,不繪入數字報建電子圖中,但應在總圖中標明“本圖尺寸反映外墻或建筑構件結構面層凈距離,不含建筑外墻保溫層、粉刷層厚度,保溫層、粉刷層厚度不超過n厘米”,其中的n值應由設計人員根據情況確定,由此帶來的實物與圖紙的尺寸和面積誤差應在設計中留有余量。(相關條文3.0.22)
十一、飄窗與室內樓地面高差達到0.45m的不計算面積;高差小于0.45m、且窗洞高度達到2.20m的等同于落地飄窗,計全部面積;高差小于0.45m、窗洞高度小于2.20m的,計一半面積;落地窗高度達到2.20m的計算全面積,在2.20m以下的計算一半面積。(相關條文3.0.24.6)
十二、設備管道夾層指建筑物內單層空間中僅為安排設備管道而設局部樓層者,此夾層不計面積并應以文字標明使用功能,不包括非夾層的設備管道或設備轉換層。(相關條文3.0.24.2條)
十三、凡頂板標高超出室外地坪標高1.20米以上的建筑部分計入地上建筑面積。室外地坪標高按與建筑相接部分最低點計。(相關條文3.0.5條)
十四、地下建筑有永久性頂蓋、有圍護的車道、人行道按頂蓋投影面積計算面積;無永久性頂蓋的車道、人行道不計算面積。(相關條文3.0.5條)
十五、扣除孔洞時,如果孔洞位置位于建筑物邊緣,則外邊緣墻體不再計算建筑面積。
十六、圍護墻體內的空調機臺,無論是否與室內相通,建筑面積按圍護墻外圍水平面積計算。
特此通知。
二OO六年五月十一日
附:關于進一步明確當前建筑面積計算中若干問題的通知
為了進一步規范建設項目報建中建筑面積計算的有關問題,根據《建筑工程建筑面積計算規范》(GB/T50353-2005)、寧規字[2006]133號“關于執行建筑面積計算規范有關問題的通知”、《南京市房產面積測算規則》,針對目前新出現的情況,現就建筑面積計算的相關問題規定如下:
一、 陽臺進深超過2.40米(不規則的陽臺,按其進深的平均值控制)的, 按全面積計算。
二、 架空敞開式建筑空間不論其利用與否,層高2.20米及以上的,按全面積計算;層高1.20米至2.20米的,按一半面積計算。建筑底層架空用作公共開放空間的部分(住宅建筑的底層開放面積不得少于標準層建筑面積的1/2),圖紙應標注為“架空層”,其建筑面積不計入容積率,房產測量不計入分攤面積。
三、建筑層高控制仍按現行規范執行。設計方案及施工圖上的建筑層高應標注到樓(地)板,最終層高以房產測量為準。
特此通知。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